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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3学年 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的通知
发布时间:[2024/04/19]

专业部团总支

      过去的2023-2024学年上学期,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在校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,创先争优、求真务实、脚踏实地、团结一致、勇于创新,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为了总结表彰上学期以来工作积极、学习努力、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和团员,提高我校各级团组织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的能力和水平,推动我校团学工作的不断发展,经校团委研究,决定评选表彰一批“优秀团干部”和“优秀团员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)优秀团干部:

1.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。

2.在学校、专业部、班级、寝室等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职务。

3.热爱团组织,关心团工作,工作积极主动、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。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学术、艺术体育、实践服务等活动,并取得较好的成绩。

4.密切联系同学,做到上情下达、下情上传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。团结关心同学,服务意识强,在学习生活中主动为同学排优解难。

2)优秀团员:
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,严格遵守《团章》的各项规定。

2.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良好,综合考评名次在班级前50%以内,专业知识扎实。

3.热爱团组织,关心团工作,积极参加组织生活,按时缴纳团费。

4.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没有受过通报批评以上处分。

5.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,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学术、艺术体育、实践服务等活动,并取得较好的成绩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1)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:

      各专业部团总支及团支部结合团员民主评议工作,在各总支委会与支委会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召开团总支与团支部大会,广泛听取意见,根据条件采用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各团总支及各支部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推荐名单,组织各团总支委会及各团支部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,根据得票情况确定获奖人员,经专业部团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,报校团委审定。

)名额划分:

1.各专业部优秀团干数=专业部22-23级团总支数量-5(23级团总支人员未达标)

2.各支部优秀团员数=专业部22-23级团支部数量-30(22级部分团支部及23级支部人员未达标)

3.详情见附件1

三、评选要求

      各团总支及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,认真组织、严格把关,确保评选结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;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表,不得虚报、夸大成绩;评选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,将取消其参评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四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
      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都需填写推荐表(见附件2、3),并附4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主要反映个人的先进事迹。各专业部团总支推荐的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由各专业部团总支委会统一汇总,于4月22日交校团委办公室(名单要求附带电子文档),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范围。

五、奖励措施与待遇

      对评选出的优秀团员、团干,学校将给予以下奖励措施与待遇:

(1)颁发荣誉证书

(2)在本学期第一次入团仪式上进行通报表彰

(3)作为学校优秀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,给予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。

 

共青团新余市渝水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

2024年4月13日

/Public/userfiles/files/关于下发评选优秀团员、团干通知.docx

/Public/userfiles/files/附件1名额分配表.docx

/Public/userfiles/files/附件2优秀团干部推荐表.docx

/Public/userfiles/files/附件3优秀团员推荐表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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